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最后的审判(续) #4

4.一旦明白这一切,

4.一旦明白这一切,那么人们对死后灵魂的状态,它们与腐尸的复合,被造宇宙的毁灭,因而对最后的审判所持的矛盾观念就会被驱散。关于死后灵魂状态的矛盾观念有这些:那时,人就像一股气,或一阵风,又或像以太,漂浮在空气中,或从不静止,而是在被称为“冥界”的某个不确定的地方;他没有眼睛,所以什么也看不见,没有耳朵,所以什么也听不见;没有嘴巴,所以什么也说不出来;因此,他既盲又聋且哑,不断等待(这样的等待必令人沮丧)最后审判之日,灵魂的这些功能再度恢复,从而赋予生活的一切乐趣。自创世之初以来,所有人的灵魂都将处于这种悲惨状态,那些生活在五、六十个世纪以前的人仍飘在空中,或留在“冥界”等待审判。此外还有其它可悲后果。

真实的基督教 #309

309. 就属世之义

309. 就属世之义而言,“不可杀人”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,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,不残害他的身体。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,因为对很多人来说,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。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,“杀人”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、仇恨和报复的情感。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,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。地狱之火正是这火,不是别的,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。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“杀人”,不是行为层面的“杀人”。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、遭到反击或报复,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,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。从主的话明显可知,这种仇恨就是谋杀:
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:“不可杀人”;又说“杀人者难免受审判。”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,难免地狱之火。(马太福音5:21,22)
原因在于,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,因而就是行为。

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#6

SS6.从主依次发出

SS6.从主依次发出属天层、属灵层和属世层。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之物被称为属天层,是神性良善;从祂的神性智慧发出之物被称为属灵层,是神性真理;属世层是这两者的产物,是它们在最低层或最表层的一个综合体。主的属天国度的天使,就是构成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的天使,处于从主发出、被称为属天层的神性,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。主的属灵国度的天使,就是构成第二层或中间层天堂的天使,处于从主发出、被称为属灵层的神性,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。但世上的教会之人处于神性属世层,也是从主发出的。由此可推知,神性在从主发出直到其最低层或最表层的过程中,是通过三个层级降下来的,被称为属天层,属灵层和属世层。从主降至人类的神性是通过这三个层级降下的;当降下来时,它包含这三个层级在里面。一切神性事物都具有这种性质。当在它的最低层级中时,它便存在于其完全之中。这就是圣言。它在其最低层或最表层的意义上是属世的;在其内在意义上是属灵的,在其至内在的意义上是属天的,在每种意义上都是神性。圣言就具有这种性质,这一点并未在它的字义,也就是属世意义上显现,因为迄今为止,这个世界上的人对天堂一无所知,因而对属灵层和属天层一无所知,故对这两个层级与属世层级之间的区别一无所知。

注:天堂由两个国度构成,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,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,这一点可见于《天堂与地狱》一书(20—28节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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